结论:辞职不批但被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辞退的合法性及是否符合法定赔偿情形。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用人单位合法辞退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程序合法,则无需支付赔偿金。此时,劳动者虽提出辞职未获批准,但因自身过错被辞退,不享有赔偿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或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等)辞退劳动者,则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计算公式:
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示例:
劳动者工作3年,月工资8000元,违法辞退赔偿金为:3 × 8000 × 2 = 48000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主动辞职未获批准的特殊情形
若劳动者已按法定程序(提前30日书面通知)提出辞职,但用人单位未批准且未安排工作交接,劳动者擅自离职后被用人单位以“旷工”等理由辞退,需分情况讨论:
四、维权建议
总结:辞职不批被辞退是否有赔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辞退的合法性。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若合法辞退,则无赔偿。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婚姻家庭或劳动纠纷领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