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生即辞退”或“超生即开除”的规定何时撤销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个涉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及地方性法规修改的过程。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政策背景与调整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的变化,计划生育政策也在逐步调整。从最初的严格一孩政策,到后来的全面两孩政策,再到现在的鼓励生育政策,都反映了我国对人口发展的战略考量。在这一背景下,地方性法规中关于“超生即辞退”或“超生即开除”的规定逐渐显得不合时宜。
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21年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按照新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而非此前规定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20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删去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给予开除处分的内容,修改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其他省市:
- 广东、海南等地也在此前对计生条例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有关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审查与建议
- 2017年,4位劳动法专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寄送了审查建议,认为部分地方立法中有关“超生即辞退”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收到审查建议后,对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依照立法法进行了研究。
- 审查研究认为,地方性法规中“超生即辞退”和其他一些严格控制措施、处罚处分等规定,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和方向,应当适时调整。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向相关地方人大发函,建议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企业对其超生职工给予开除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规定适时作出修改。
四、当前情况与未来趋势
- 目前,多地已经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删除了“超生即辞退”或“超生即开除”的规定。
- 未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及人口发展趋势的变化,相关法律法规也将继续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对于公职人员超生问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给予处分,而非一律开除。
五、结论
“超生即辞退”或“超生即开除”的规定已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而逐渐撤销。目前,多地已经完成了相关法规的修改工作,未来这一趋势将继续延续。因此,可以说“超生即辞退”或“超生即开除”的时代已经宣告终结。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回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