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且你的诉求有较大可能得到支持。具体分析如下:
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诉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你已工作5个月,单位未签合同,可主张从第2个月至第5个月(共4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举例:若你月工资5000元,可主张20000元(5000×4)赔偿。
未缴纳社保的仲裁诉求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单位未缴纳社保,你有权要求:
- 补缴社保: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补缴(需你配合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流水、工牌等);
- 经济补偿: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主张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为工作年限,5个月按0.5个月计算)。
注意:部分地区社保补缴需通过社保稽核部门处理,仲裁委可能仅确认劳动关系,具体流程需结合当地政策。
- 仲裁流程与证据准备
- 申请时效:自你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1年内提出(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主张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若仍在职则从第13个月起算时效);
- 关键证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牌、同事证言、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仲裁请求:可同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或经济补偿)、确认劳动关系等。
建议行动:
- 收集证据(优先工资流水、考勤记录);
- 向单位发送书面《补签合同及补缴社保通知》(留存送达证据,如邮件、短信);
- 若单位拒绝,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或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未缴社保问题。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证据收集细节、仲裁流程操作),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