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停工留薪期满后,若未完全康复,是否可以继续休息及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延长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若您已提交延长申请并获批准,则可继续休息,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操作建议:
若未获延长确认或未申请延长
停工留薪期满后,即使未完全康复,用人单位通常有权要求您返岗工作。但若您确实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以下待遇:
特殊情况: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的衔接
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且符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医疗期条件(如因工伤引发并发症),可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按当地规定支付病假工资(通常为工资的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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