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具体分析如下: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已工作一年多,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2000元/月×11个月=22000元)。
注: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1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工作满1年的次日),需尽快主张。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您(如未提前30天通知且无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综合赔偿金额:双倍工资差额22000元 + 赔偿金4000元 = 26000元。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如辞退原因、是否已结清工资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