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以未做满一个月差几天为由不给交金(社会保险)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若公司拒绝,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公司做法的违法性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一般是指劳动者实际到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日期,而不是以是否做满一个月为缴纳社保的条件。所以,只要您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哪怕没做满一个月差几天,公司都应当为您缴纳社保。
维权途径
- 与公司协商
- 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公司为您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需要。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您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及能够证明您在职时间的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详细说明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依法作出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
- 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前面提到的证明劳动关系和在职时间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其他证据,如社保缴费记录查询结果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所有与公司和社保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将对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注意维权的时效性,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