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行政诉讼不调解-李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中,调解并非普遍适用,但在特定情况下是允许的。一般情况下,由于行政权的性质、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以及维护法治秩序的需要,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然而,在行政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调解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诉讼一般不适用调解的原因

  1. 行政权的性质

    • 行政权的法定性:行政权力由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不能随意处分。行政行为是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如税务机关征税、环保部门处罚污染企业等。调解可能使行政机关放弃或不当行使法定权力,破坏行政权的法定性和严肃性,损害公共利益和法律权威性。例如,若税务机关在调解中同意减少应征税款,这将违反税收法定原则,损害国家财政利益。
    • 行政权的公共利益代表性: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行使权力,其行为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公共福利。调解可能使公共利益受损,因行政相对人更关注自身利益,调解可能导致行政机关偏向相对人利益,忽视公共利益的整体性和长远性。比如,在环保处罚案件中,若通过调解减轻处罚,可能无法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行为,损害公共环境利益。
  2. 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

    • 地位差异: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拥有管理、命令和处罚等权力,而相对人处于被动接受状态。调解可能使相对人因担心报复而被迫接受不公平方案,无法充分表达真实意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例如,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若行政机关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相对人接受不合理的罚款数额,这将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 信息掌握不对称:行政主体掌握大量信息和资源,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依据、背景和相关信息了解有限。这种信息不对称使相对人在调解中处于劣势地位,难以实现公平公正。比如,在规划许可案件中,行政机关可能掌握更多关于规划调整的信息,而相对人可能对此一无所知,导致在调解中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3. 维护法治秩序

    • 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确定性:法律规定明确具体,行政机关应严格依据法律作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旨在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调解可能导致法律适用不一致,破坏法律的统一性和确定性,影响公众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可预测性。例如,若在不同案件中对相同违法行为的处罚通过调解产生不同结果,将破坏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众对法律的信任。
    • 防止行政权力滥用:行政诉讼是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重要途径。法院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调解可能使行政机关利用调解规避法院审查和监督,掩盖违法行为,削弱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比如,若行政机关通过调解与相对人达成和解,从而避免法院对其违法行为的审查,这将损害行政诉讼的监督作用。

二、行政诉讼中调解的适用情况

尽管行政诉讼一般不适用调解,但在以下特定情况下是允许的:

  • 行政赔偿、补偿案件:这类案件涉及对行政相对人损失的弥补,存在一定的协商和裁量空间,调解可以更灵活地解决争议,实现双方利益平衡。例如,在行政征收案件中,若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就补偿数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
  •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裁量权。在这类案件中,调解可以促使行政机关合理行使裁量权,更好地解决争议。比如,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若法律对罚款数额规定了一定的幅度范围,行政机关可以在该范围内与相对人通过调解确定具体的罚款数额。
  • 涉及行政合同的案件: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订立的协议。在这类案件中,调解有助于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例如,在政府采购合同纠纷中,若双方就合同履行中的某些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达成解决方案。

三、调解的局限性与刚性判决的考量

虽然刚性判决并非解决行政争议的唯一手段,但鉴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质和目的,一味追求调解可能无法彻底解决矛盾纠纷,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因此,在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同时,也应关注判决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确保公民对行政诉讼的信任和期待。例如,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案件中,若通过调解达成妥协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此时应坚持刚性判决以维护法治秩序和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调解取决于具体的案件类型和情况。在处理行政诉讼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适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各方利益的妥善保护。若您在行政诉讼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