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绝症 企业可以不续签劳务合同吗-李悦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劳动纠纷

结论:员工得绝症,企业一般不可以直接不续签劳务合同,但存在特定情形下合同终止的例外。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正常情况下的合同续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在员工患绝症的情况下,这属于劳动者处于特殊生理状态,企业不能简单地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绝续签。因为劳动者此时往往更需要工作的保障以及相应的经济收入来应对疾病治疗和生活开销,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企业有义务在合同期满时考虑续签。

例如,小张在某公司工作,合同即将到期时被查出患有绝症。此时公司不能直接告知小张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而应该与小张协商续签事宜。如果小张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特定情形下合同终止的例外

虽然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不续签,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1.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举例来说,老李在公司工作了五年,医疗期为六个月。医疗期满后,老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为他安排的其他工作他也无法胜任。此时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老李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老李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如果医疗期届满后,劳动者仍然无法恢复工作能力,且符合上述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角度

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角度来看,即使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终止合同,企业也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困难。员工患绝症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身心压力和经济负担,企业在此时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不仅体现了企业的社会担当,也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例如,企业可以在合同续签方面给予一定的灵活处理,或者为员工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和帮助,如协助申请医疗救助等。

建议:如果你作为员工遇到企业无正当理由不续签合同的情况,或者企业存在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作为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避免引发劳动纠纷。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