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没有双薪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遵守相关劳动法规的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双薪”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在年底或特定时期给予员工的一次性额外奖励或工资,这并非法律强制规定的福利,而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自主决定的。因此,没有双薪本身并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
然而,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是否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福利等相关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双薪等福利,那么员工在主张双薪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进一步地,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与双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刘某与用人单位通过微信约定了试用期及工资,但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最终均支持了刘某的请求,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总结来说:
因此,如果您对用人单位未支付双薪或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疑问或不满,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