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临聘人员在企业兼职领取补助怎样处理-王忠铭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政府部门的临聘人员在企业兼职领取补助怎样处理”这一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违规兼职取酬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案例,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政府部门的临聘人员,如果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并领取补助,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这一行为不仅可能损害公共利益,还可能引发不公平竞争和权力寻租等问题。

相关政策法规

  1.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明确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即使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也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虽然这一规定主要针对党政领导干部,但临聘人员作为政府部门的一员,同样应遵守类似的廉洁纪律。

  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将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政府部门的临聘人员,如果其违规兼职并领取补助,将可能面临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等处分。

处理建议

  1. 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如果政府部门的临聘人员已经或正在企业兼职并领取补助,应立即停止这一行为,避免进一步违反规定。

  2. 主动报告并退还所得:临聘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政府部门报告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并退还已领取的补助。这有助于减轻可能的纪律处分,并体现其改正错误的诚意。

  3. 接受纪律审查:政府部门应对临聘人员的违规兼职取酬行为进行纪律审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这有助于维护政府部门的廉洁形象,并警示其他人员遵守规定。

  4. 加强教育和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廉洁教育和监管,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可以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违规兼职取酬行为进行举报,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案例警示

以某市某县公职人员刘某为例,其兼任下属单位某公司经理,并从该公司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领用加班餐、误餐补助费共计1.66万元。这一行为最终受到了纪律处分,并退还了违规所得。这一案例警示我们,违规兼职取酬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的临聘人员在企业兼职领取补助是违反规定的,应立即停止并主动报告退还所得。政府部门也应加强教育和监管,确保临聘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维护政府部门的廉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