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一天给18元 不上班就开除怎么办-贾志波律师|法行宝
2026-02-24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用人单位以“春节不上班”为由开除员工且仅支付一天18元工资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关于“春节不上班就开除”的合法性分析

  1. 法定节假日的强制性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属于法定带薪假日(通常为3天),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享有休息权,用人单位不得以“不上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每工作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 例外情形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如旷工、盗窃等),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但“春节不上班”本身不构成严重违纪,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存在故意旷工且拒不改正的情形。

二、关于“春节一天给18元”的合法性分析

  1. 法定节假日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44条,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若未安排工作,也应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当日工资。若劳动者日工资高于18元(如月工资5000元,日工资约为229元),用人单位仅支付18元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要求补足差额。

  2. 计算方式示例
    假设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春节3天法定假日中:

    • 若未上班:应得工资=5000元÷21.75天×3天≈689元;
    • 若上班:应得工资=689元×300%=2068元。
      若用人单位仅支付18元,明显低于法定标准。

三、劳动者维权建议

  1. 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开除通知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违法事实。

  2. 协商与投诉

    •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发工资及赔偿;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内)。
  3. 法律程序
    若仲裁裁决支持劳动者诉求,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常以“规章制度”为由抗辩,但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才有效。若您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步骤,我会结合您的证据材料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