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交了17年租金从来不给发票违法吗-杨书杰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经济纠纷

商场收取17年租金却从未开具发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从税务法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场作为收款方,在收取租金后未开具发票,直接违反了该规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商场长期不开发票,可能存在隐瞒租金收入、逃避纳税的嫌疑,税务机关可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从合同履行角度
    若商场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具发票”为商场的义务(如“甲方应在收到租金后X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则商场未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租户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商场继续履行(补开发票)、赔偿损失(如因未取得发票导致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等)。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发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租户仍可基于交易习惯(商业租赁中开具发票是普遍要求)或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商场开具发票;若商场拒绝,租户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由税务机关责令商场开具。

  3. 从租户权益保护角度
    租户作为付款方,有权要求商场开具发票。发票是租户支付租金的合法凭证,也是租户进行财务核算、税务申报的重要依据。若商场拒开发票,租户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 税务风险:租户若将租金支出计入成本,但无法提供发票,税务机关可能不认可该成本扣除,导致租户多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 法律风险:若租户与商场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租户可能因无法提供发票而难以证明租金支付事实,增加维权难度。

建议行动:

  1. 租户可先与商场协商,要求其补开发票;若商场拒绝,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税务机关官网举报),税务机关将依法调查并责令商场开具发票;
  2. 若租户因未取得发票已遭受损失(如多缴税款),可收集租金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租赁合同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商场,要求其赔偿损失;
  3. 若商场长期拒开发票且涉嫌偷税,税务机关可能对其处以罚款(如未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租户的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税务机关将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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