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主动提离职未获批准后被辞退,赔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若公司合法辞退
若公司能证明辞退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情形)或第四十条(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等),则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例外:若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为由辞退,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若公司违法辞退
若公司无法证明辞退合法性(如无证据证明员工违纪、未履行法定程序等),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关键点:员工需保留公司辞退的书面通知或录音等证据,以证明辞退行为存在。
若员工主动离职申请未撤回,公司后续辞退
若员工提出离职后未撤回申请,且公司未在30日离职预告期内完成工作交接等手续,公司强行辞退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例外:若员工在30日内反悔并撤回离职申请,公司仍坚持辞退,则需按上述合法/违法辞退标准处理。
行动建议:
提示:赔偿金额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辞退原因直接相关,具体需结合证据分析。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