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后,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但通常会以伤残津贴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情况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后,他们不再享受原工资待遇,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此外,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将继续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的情况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虽然他们可以选择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如果选择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他们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待遇补偿。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
同样,如果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即停工留薪期内,他们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其他相关待遇
除了上述伤残津贴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外,工伤职工还可能享受以下待遇:
建议与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