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建筑劳务公司干了十年了 未签合同 未交社保想辞职会有赔偿吗-文欣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劳动纠纷

您在建筑劳务公司工作十年未签合同、未交社保,辞职时确实有权主张多项赔偿或补偿,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已过时效部分无法主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需注意:

    • 时效限制: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适用1年仲裁时效。您已工作十年,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主张可能因超过时效无法获得支持(具体以当地司法实践为准)。
    • 例外情形:若您能证明曾向公司要求签订合同但被拒绝,或公司存在故意拖延签订的行为,可能争取部分时效中断或延长。
  2. 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补偿与强制补缴

    • 社保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3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您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工作期间的全部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公司需承担单位部分费用,您需承担个人部分费用。
    • 经济补偿:若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您被迫辞职(需以书面形式说明辞职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您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10年支付10个月工资,月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特殊情形:若您已自行缴纳社保或无法补缴(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主张公司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损失(如养老金损失、医疗费报销损失等),但需提供具体损失证据。
  3.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需结合地方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未依法签订,部分地区司法实践支持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从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计算),但时效问题仍需注意。

行动建议:

  1. 收集证据:保留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
  2. 书面辞职: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书面提出辞职,并保留送达证据(如邮寄回执、录音);
  3. 同步维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问题,同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若符合条件);
  4. 咨询专业律师:因涉及时效计算、证据固定等细节,建议尽快携带材料面谈,制定具体维权方案。

温馨提示:若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可一并主张赔偿。您的情况维权空间较大,但需抓紧行动,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权利。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