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面有没有规定公司给员工签订2次以上固定合同辞退后赔偿2n-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合同纠纷

结论是:在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若公司与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且员工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需支付2N赔偿金。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法律条款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劳动者享有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方选择权,用人单位无权拒绝。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赔偿金计算方式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赔偿金(即俗称的“2N”)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按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乘以2支付。其中,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 2。

实际案例参考

司法实践中,已有诸多以此为由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案件。例如,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1民终1168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劳动者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作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判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广州中院(2024)粤01民终25639号、北京二中院(2024)京02民终10986号等案件也作出了类似判决。

特殊情况说明

  • 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存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如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则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赔偿金。

建议与风险提示

  • 对于劳动者:若您已与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过失性辞退以及部分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绝续订并辞退您,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 对于用人单位: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谨慎处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若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续订,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如果您或您的公司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