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超市或商场里面摔倒了,商场是否需要负责,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商场存在过错的情况
如果商场存在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设施有安全隐患(如电梯故障未检修、通道堆放杂物等)等过错,导致老人摔倒,那么商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他人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商场需要赔偿老人因摔倒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如果老人因摔倒构成残疾,商场还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此外,如果摔倒给老人造成了精神痛苦,商场还可能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举例说明:假设某商场地面有油渍未及时清理,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一位老人滑倒骨折。在这种情况下,商场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二、商场已尽义务的情况
如果商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干净无杂物、设施完好无损、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等,而老人是因为自身原因(如突发疾病、走路不慎等)摔倒,那么商场一般无需承担责任。不过,从道义上讲,商场可以给予老人一定的协助,比如帮助老人联系家属或送医等。
举例说明:假设一位老人在商场内因突发心脏病而摔倒,商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地面干净、设施完好,且没有其他顾客或障碍物导致老人摔倒。在这种情况下,商场无需承担责任。
三、存在第三方原因的情况
如果老人摔倒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比如被其他顾客撞倒,那么责任应由第三方承担。不过,如果商场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比如未及时制止顾客的追逐打闹行为,导致老人被撞倒,那么商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举例说明:假设一位老人在商场内被另一位奔跑的顾客撞倒受伤,而商场保安未及时制止该顾客的奔跑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撞倒老人的顾客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商场因未尽到管理责任,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四、维权建议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责任划分也需要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我,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