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在职期间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并申请劳动仲裁,且仲裁裁决生效后,若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职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单位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实际上更侧重于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依法对单位采取的一系列执行措施,以确保裁决得到履行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这些执行措施的详细归纳:
一、对财产的执行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存款:
- 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查询单位的存款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冻结或划拨,以确保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裁决义务。但这一操作的范围不会超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扣留、提取收入:
- 如果单位有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如工资、奖金、股息、红利等,法院可以扣留或提取这些收入。但同样会保留单位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以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 法院可对单位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若单位逾期不履行义务,法院可按规定拍卖或变卖这些财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将由有关单位按国家规定价格收购。
二、针对行为的执行措施
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 如果法律文书指定单位交付特定的财物或票证,法院将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持有该财物或票证,需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拒不交出者,将面临强制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 如果单位需要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法院将签发公告,责令单位在指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者,将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见证。执行过程中,单位的财物将被妥善搬至指定处所。
三、针对单位的处罚措施
罚款、拘留:
- 如果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个人最高十万元,单位五万元至一百万元)或拘留(最长十五日)。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制出境:
- 如果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可采取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以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如果单位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这将在金融机构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多个方面受到限制,甚至影响出行、住宿及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生活方面。
注意事项
- 在采取执行措施时,法院会确保保留单位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裁决是分期履行的,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综上所述,当职工在职期间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并申请劳动仲裁后,若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职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来确保裁决得到履行,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