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过期食品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封或扣押,不可以不扣押。
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过期食品显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属于可被查封、扣押的范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第十八条也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以及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查封或扣押。过期食品因其已失去安全保障,同样符合这一条款所描述的情形。
查封扣押的具体情形:
- 在实际操作中,监管部门通常会对已过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查封扣押,如已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 对于未标明保质期或更改保质期的食品,由于无法确定其是否在保质期内,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也会被查封扣押。
法律后果:
- 如果食品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除了可能面临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外,还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的处罚。同时,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的大小,还可能面临不同额度的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的严重后果。
建议:
- 作为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 如果消费者发现食品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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