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老板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应包含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以及可能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说明。
已工作期间的工资结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合同被提前解除,老板仍需支付您实际工作2个月的工资,且不得克扣或拖欠。若老板未支付,您有权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若老板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如未提前30日通知、无法定解除事由等),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您有权要求老板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由于您工作不满6个月,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因此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即您2个月工资的平均值)。
特殊情况说明
行动建议: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如解除原因、合同条款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