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矿上是否还需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主要看工伤保险赔付是否覆盖了全部损失,以及矿上是否存在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
工伤保险赔付范围与矿上责任的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法定项目。若工伤保险已全额赔付这些项目,且矿上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等),则矿上无需额外赔偿。
例外情形:若矿上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矿上自行承担,此时矿上需全额赔偿。
矿上需承担的额外责任情形
-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这部分应由矿上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 护理费:若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且矿上未安排护理,矿上需支付护理费。
- 五至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支付伤残津贴至退休,但若矿上未安排工作且未支付津贴,需承担赔偿责任。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离职时,矿上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矿上违法行为的连带责任
若矿上存在以下行为,即使工伤保险已赔付,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 未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导致工伤;
- 未及时申报工伤或阻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 拒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法定费用。
建议:
- 若您已收到工伤保险赔付,可核对赔付项目是否覆盖全部损失(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
- 若矿上拒绝支付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标准等计算,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