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上14年班后才给上职工医保 之前的不上合法吗-王忠铭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在单位上14年班后才给上职工医保,之前的不上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都有为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法定义务。这意味着,从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单位就应当为您缴纳职工医保,这是单位的法律责任,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免除。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这进一步强调了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约定而改变。

在您的情况下,单位在您工作14年后才开始为您缴纳职工医保,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之前未缴纳的医保费用,并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它关系到您的长远利益和生活保障。如果单位不依法为您缴纳医保,一旦您遭遇疾病等风险,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这可能会给您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困难。

因此,我建议您尽快与单位沟通,要求其依法为您补缴之前未缴纳的医保费用。如果单位拒绝或不予理睬,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