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鉴定对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争议怎么办-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1-12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若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而造价鉴定成为争议焦点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解答:

  1. 造价鉴定的基本原则与依据

    • 基本原则:造价鉴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准确反映工程实际造价。
    • 依据:鉴定机构在进行造价鉴定时,通常会依据合同文件(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记录、现场签证、材料价格信息、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等作为鉴定依据。
  2. 未约定结算方式时的处理

    • 协商确定:首先,双方应尝试通过协商确定结算方式。这可以基于合同目的、行业惯例、公平原则等因素进行考量,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算方案。
    • 鉴定机构介入: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共同委托或由法院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相关证据材料及行业标准等,对工程造价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 法院裁决:在鉴定结果出具后,若双方仍有争议,法院将根据鉴定报告、双方证据及法律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裁决。法院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3. 造价鉴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证据收集与提交:双方应积极收集并提交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施工图纸、变更记录、现场签证、材料价格信息等。这些证据将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 鉴定机构的选择:双方应共同选择或认可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造价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的专业水平和公正性对鉴定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 鉴定过程的参与:双方有权参与鉴定过程,包括提供证据、陈述意见、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等。这有助于确保鉴定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法律后果与风险防范

    • 法律后果:若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且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能导致工程款支付延迟、纠纷升级甚至诉讼。这不仅会增加双方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信誉。
    • 风险防范:为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结算方式、计价依据、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等事项,确保工程款的准确计算和及时支付。

总结与建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若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而引发造价鉴定争议时,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确定结算方式;若协商无果,则可共同委托或由法院指定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应积极参与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为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关键条款并加强沟通与协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