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请事假会不会扣除相应的年休假天数-李鲲鹏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事业单位人员请事假是否会扣除相应的年休假天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事假与年休假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假期,不应相互抵扣;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事假天数累计达到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时,将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此外,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也需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一、年休假的基本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事业单位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确定:

  •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在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

  1. 一般情况:

    • 事假和年休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类型,通常情况下不应从年休假中扣除事假。这是因为事假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而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和放松的假期,两者性质不同,不应相互抵扣。
  2. 特殊情况: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是因为在此情况下,事假已实质上取代了年休假的作用,劳动者已经通过事假获得了足够的休息时间。
    • 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了一定天数内的事假可以用年休假抵扣,该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合法有效:
      •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即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随意扩大事假抵扣年休假的范围或条件。

三、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方面:

    • 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合规性,避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在处理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 劳动者方面:

    • 在请事假时,应了解并遵守单位的相关规定,同时关注自己的年休假权益是否受到影响。
    • 如对单位的处理有异议,可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或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四、举例说明

假设某事业单位员工已工作满10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该员工在一年内请了15天事假,且单位按照规定扣除了相应工资。在此情况下,该员工仍可享受当年的10天年休假,因为事假天数未达到20天且单位扣除了工资。

若该员工请了25天事假,且单位未扣除工资,则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该员工将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五、总结与建议

事业单位人员请事假是否会扣除相应的年休假天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一般情况下,两者不应相互抵扣;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事假天数累计达到一定标准且单位不扣工资时,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因此,建议劳动者在请事假时,了解并遵守单位的相关规定,同时关注自己的年休假权益是否受到影响。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