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 事业单位职工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具体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 事假对年休假的影响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意味着,如果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超过20天,并且单位没有因此扣除其工资,那么该职工将失去享受当年年休假的资格。
我建议您,作为事业单位职工,在请事假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年休假的影响,合理规划假期安排。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