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内部公司调动时开除员工,工龄的计算需根据调动性质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关联企业间调动(非本人原因)
若员工因公司业务安排,从原公司调动至关联公司(如母子公司、分公司间),且调动非员工本人原因导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工龄应连续计算。即原公司的工作年限与新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开除时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包含全部工龄。
法律依据:
非关联企业间调动或员工主动离职后入职新公司
若调动涉及非关联企业(如完全独立的两家公司),或员工主动离职后入职新公司,工龄通常不连续计算。此时开除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仅按新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
例外情形:若原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且新公司明知或应知该情形,部分地区司法实践可能支持工龄连续计算(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地方规定)。
实务建议:
提示:工龄计算直接影响经济补偿(N倍工资)或赔偿金(2N倍工资)的数额,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