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约定违约金不能适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唐永洪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合同纠纷

结论:调解书约定违约金不能适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这一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具体能否适用,还需根据调解书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法律依据与调解书约定的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然而,这一规定并不排除当事人在调解书中对迟延履行利息或违约金进行特别约定的可能性。
    • 如果调解书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并且该违约金在性质上已经涵盖了迟延履行可能带来的损失,那么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应当受该约定的约束,不能再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2. 调解书中特别约定的效力

    • 调解书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即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调解书中对迟延履行利息或违约金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明确、具体,那么该约定将优先于法定标准执行。例如,调解书中可能约定:“若甲方逾期支付货款,需按未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且不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应当遵守。
  3. 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足的情况

    • 如果调解书中并未对迟延履行利息或违约金进行特别约定,或者虽然有所约定但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足以弥补因迟延履行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损失,那么申请执行人仍然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在这种情况下,迟延履行利息的设定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并补偿申请执行人因迟延履行所遭受的损失。因此,即使调解书中没有明确约定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主张。
  4.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在制定调解协议时,建议当事人明确约定迟延履行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以避免后续争议。
    • 如果调解书中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并且该违约金已经足够弥补因迟延履行可能带来的损失,那么当事人可以在调解书中明确排除迟延履行利息的适用,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争议或不明之处,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例说明:假设甲乙双方在调解书中约定:“甲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乙方货款100万元,若逾期支付,则按未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且不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货款,那么根据调解书的约定,甲方只需支付违约金,而无需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法律后果:如果调解书中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那么该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仍然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此,当事人在制定调解协议时应当谨慎考虑,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