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只发2千元工资,而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千1百多元,这一做法不合法。
法律背景与解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意味着,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而不是随意降低或提高。
具体分析与计算:
原工资计算:
- 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千1百多元,这是计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基础。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支付:
-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当按照您受伤前的平均工资(即4千1百多元)来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 单位实际只支付了2千元,这明显低于您受伤前的平均工资,因此是不合法的。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单位坚持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您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 如果仲裁结果仍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与行动:
与单位协商:
-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单位其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并要求单位按照您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收集证据:
- 如果协商无果,您需要开始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伤认定书等,以证明您的工资水平和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的事实。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额外提醒:
- 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感到困惑,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指导。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帮助您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行动方向。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