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劳务派遣合同到期 用工单位已孕妇退回 孕妇应该如何维权-张远梅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劳动纠纷

孕妇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被用工单位退回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明确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3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用工单位若以合同到期为由退回孕妇,属于违法行为。

  2. 维权步骤与法律依据

    • 第一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
      要求派遣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安排其他岗位或维持原岗位。若派遣单位拒绝,可明确告知其违法性,并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等)。
    •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利:
      • 确认派遣单位终止合同的行为违法;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三期”结束;
      • 补发违法终止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 若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可主张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计算)。
  3. 关键证据收集

    • 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及合同期限);
    • 医院出具的孕期诊断证明(证明“三期”状态);
    • 用工单位退回通知、派遣单位终止合同通知(证明违法行为);
    • 与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沟通记录(如邮件、录音等)。
  4. 注意事项

    • 维权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尽快行动。
    • 避免签署不利文件:若派遣单位要求签署“自愿离职”等文件,切勿签字,否则可能丧失维权资格。
    • 心理支持:孕期情绪波动较大,可寻求家人或专业心理咨询帮助,保持冷静理性维权。

总结:用工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退回孕妇的行为违法,您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建议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投诉或申请仲裁,并注意收集证据。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