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协议届满后仍在履行怎么办-杨翠菊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劳动纠纷

结论:退休返聘协议届满后仍在履行,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协商续签协议或明确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能面临劳动报酬、工伤等风险,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协议届满后继续履行的法律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期满后继续用工的,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劳动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则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您的情况需先明确劳动者是否已享受养老保险:

    • 未享受养老保险: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承担劳动法下的义务(如支付工资、缴纳工伤保险等);
    • 已享受养老保险:双方仍为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合同规则,但需注意地方性法规可能对超龄人员工伤有特殊规定(如部分地区允许单独缴纳工伤保险)。
  2. 用人单位的风险与应对

    • 风险:若未续签书面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部分地区对退休返聘人员不适用此条款,但存在争议);若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能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尤其未缴纳工伤保险时)。
    • 应对:
      • 协商续签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期限等条款,避免口头约定;
      • 补签书面协议:若已继续用工,可补签协议并注明“自协议期满后实际用工之日起生效”;
      • 购买商业保险:为劳动者投保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降低工伤赔偿风险。
  3. 劳动者的权利与主张

    • 权利: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如适用)、劳动报酬、加班费等;若为劳务关系,可依据民法典主张违约赔偿(如协议约定了违约责任)。
    • 主张方式:
      • 协商:与用人单位沟通补签协议或明确待遇;
      • 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未签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仅限事实劳动关系);
      • 仲裁/诉讼:根据关系性质选择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或法院起诉(劳务关系)。
  4. 实务建议

    • 优先书面化:无论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均建议签订书面协议,避免举证困难;
    • 明确终止条件:在协议中约定“协议期满自动终止,继续用工需重新签订协议”,减少争议;
    • 关注地方政策:部分地区对退休返聘有特殊规定(如上海允许超龄人员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需结合当地政策操作。

提示:若您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进一步提供协议内容、劳动者养老保险情况等信息,我将为您定制更具体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