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签订多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并未丧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如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基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签订次数以及劳动者的意愿等因素。其中,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重要条件之一。
劳动者权益保障:
-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等。
特殊情况说明:
- 需要注意的是,在关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签订次数是否累计计算,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并未明文规定。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细致分析。但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关联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能够证明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劳动者仍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签订多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并未丧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或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