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约定不给员工上保险是违法的吗-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合同纠纷

合同上约定不给员工上保险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因此,合同中约定不给员工上保险,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是无效的。
  2. 从合同效力角度:

    • 合同中的违法条款,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给员工上保险,这一约定也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员工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若拒绝,将面临法律责任。
  3. 从法律责任角度: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建议:作为员工,如果发现合同中有此类违法条款,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修改合同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