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不穿工作服扣绩效怎么办-李鲲鹏律师|法行宝
2025-12-30 劳动纠纷

公司因员工不穿工作服扣绩效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不穿工作服属于违纪行为且可扣绩效”,且该制度已履行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示等)并告知员工,则公司行为可能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并公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若公司制度中明确将“未穿工作服”列为违纪行为,并明确对应扣减绩效的处罚措施(如扣减比例、金额等),且该制度已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告知员工(如培训签到、书面确认等),则公司扣绩效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合法。
    但需注意:扣减绩效的金额需合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员工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月扣减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公司扣减金额超出此范围,则可能构成违法。

  2. 若公司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穿工作服可扣绩效”,或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未告知员工,则公司行为违法
    若公司未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将“未穿工作服”列为违纪行为,或制度未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未公示、未告知员工,则该制度对员工不产生约束力。此时公司以“未穿工作服”为由扣减绩效,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资构成),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需协商一致”的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发被扣减的绩效。
    操作建议:员工可要求公司出示规章制度原件,核对是否包含相关条款、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是否已告知本人。若公司无法提供,则扣绩效行为违法。

  3. 若“工作服”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如特殊行业防护服),员工拒绝穿戴可能涉及安全责任,但公司仍需依法扣减绩效
    若工作服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如化工行业防毒服、建筑行业安全帽等),员工拒绝穿戴可能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公司可依据制度扣减绩效。但前提仍是制度需合法(即满足第1点中的民主程序、公示、告知等条件),且扣减金额需合理(不超过工资20%)。若制度不合法或扣减金额超标,员工仍可维权。

行动建议:

  • 若公司制度合法且扣减金额合理,员工可接受处罚或与公司协商调整;
  • 若制度不合法或扣减金额超标,员工可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补发绩效;若公司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制度文件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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