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对赔偿有欺骗行为协议书可以撤销吗书-刘艳律师|法行宝
2025-12-25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协议若存在欺骗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以下从可撤销的情形、法律依据及撤销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撤销的情形

  1. 欺诈:

    • 含义: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 示例:用人单位虚构工伤职工的伤情并不严重,不需要高额赔偿的事实,欺骗工伤职工签订了较低的赔偿协议。
  2. 重大误解:

    • 含义: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 示例:工伤职工在计算工伤赔偿金额时,由于对工伤保险政策不熟悉,误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计算错误,导致签订的赔偿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数额远低于应得数额。
  3. 显失公平:

    • 含义: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
    • 示例:用人单位以不支付后续医疗费用为要挟,迫使工伤职工签订了一份明显低于法定赔偿标准的协议,而工伤职工当时急需治疗费用,处于弱势地位且缺乏足够的判断能力。
  4. 胁迫:

    • 含义: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 示例:用人单位以辞退工伤职工相威胁,强迫其接受不合理的赔偿条件。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撤销程序

  1. 提出撤销申请:

    • 工伤职工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例如,工伤职工在签订协议后一段时间才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从其发现该行为之日起计算一年期限。
  2. 提交相关证据:

    • 为了支持自己的撤销申请,工伤职工需要收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胁迫等情况。比如,提供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时的录音,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胁迫行为。
  3. 等待处理结果:

    •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对工伤职工的撤销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撤销协议的裁定或裁决。如果裁定或裁决撤销协议,那么该工伤赔偿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赔偿事宜或按照法定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总结与建议:

工伤赔偿协议若存在欺骗行为,工伤职工有权依法请求撤销。在撤销过程中,关键在于收集并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欺骗行为的存在。因此,建议工伤职工在签订赔偿协议前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若发现协议存在欺骗行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收集证据,以便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