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入职十八天未交社保且违法辞退、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有权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您的工资标准计算,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入职18天未满一个月,尚不满足主张双倍工资的条件(需满一个月后才能主张次月起的双倍工资)。但若后续未补签合同,从第2个月起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您(如未举证您存在严重违纪等法定解除情形),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您可主张赔偿金=2×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六个月按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您工作18天,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例如月工资5000元,则赔偿金为2500元)。
社保补缴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您入职18天未交社保,用人单位需为您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需您配合提供材料,具体流程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计算赔偿金额,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