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签合同不给交社保能不能告他得到赔偿-郑炜轩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劳动纠纷

可以告他,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获得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1.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例如,若您已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第1个月不计入)。若超过1年仍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您仍有权主张此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 关于未缴纳社保的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若未缴纳,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行政投诉: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需注意,补缴社保本身不直接产生赔偿,但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金等损失,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 经济补偿:若您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维权建议

    • 收集证据: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 协商或投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注意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尽快行动。

若您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操作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