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他,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获得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例如,若您已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第1个月不计入)。若超过1年仍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您仍有权主张此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未缴纳社保的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若未缴纳,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维权建议
若您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操作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