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判定书发给单位还是个人-张万军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工伤判定书发给单位还是个人”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判定书,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通常被称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作出的关于职工是否构成工伤的书面决定。

接下来,我们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来解答您的问题。根据该办法的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当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这意味着,工伤判定书并不是只发给单位或者只发给个人,而是需要同时送达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双方都能及时了解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从而进行后续的工伤赔偿等事宜。

此外,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伤判定书(即《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需要同时送达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的,而不是只发给其中一方。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