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免罚还需要没收违法所得吗-李再庆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是否需要没收违法所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免罚情形下仍需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这意味着,即使行政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如符合《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的情形),若存在违法所得,原则上仍需依法没收。例如:某企业超范围经营但情节轻微,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免予罚款,但其通过超范围经营获得的收入属于违法所得,仍需被没收。

  2. 免罚且无需没收违法所得的例外情形
    若违法所得已退赔给消费者或第三方(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行为的“退一赔三”),或法律明确规定免罚时同步免除没收(如特定领域的豁免条款),则可能无需没收。但此类情形需有明确法律依据,市场监管领域常见免罚清单中,通常未将“免没收违法所得”作为免罚的配套措施,因此实践中仍以“免罚但没收违法所得”为原则。

  3. 程序与证据要求
    行政机关需对违法所得的金额、性质等完成调查取证,并在行政决定书中明确没收依据。若当事人对违法所得认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诉讼。例如:某个体户因广告用语不规范被免罚,但广告发布费用被认定为违法所得,若其能证明费用已合理支出且未实际获利,可能影响没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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