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长期上班12小时本身可能涉及超时加班的违法情形,而请假不批未上班的工资及责任认定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关于长期上班12小时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若您长期每日工作12小时,已明显超出法定加班时长限制,用人单位涉嫌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及要求整改。
请假未获批未上班的工资及责任认定
- 若请假事由符合法定情形(如患病、工伤、参与社会活动等):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者因法定事由请假,用人单位未批准的,劳动者未上班期间仍应享受病假工资、工伤待遇等,且不构成旷工。用人单位不得以此扣减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 若请假事由为事假且无合理理由:事假需用人单位审批,若未获批擅自未上班,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认定为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如连续旷工达一定天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旷工期间用人单位仍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部分地区规定不同,需结合具体政策)。
- 若用人单位本身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支付加班费、未缴纳社保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据此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此时请假未获批未上班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被迫离职的合理抗辩”,用人单位不得以旷工为由处罚劳动者。
建议行动步骤
- 收集证据: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加班通知、请假申请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医疗证明(如适用)等,证明工作时间、请假事实及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 协商沟通: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批准合理请假或调整工作时间;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
- 主张权益:若因请假未获批被扣工资或解除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或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可一并主张补缴社保。
温馨提示:劳动争议案件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地方政策,建议尽快行动以避免证据灭失。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