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给临聘教师买社保 合法吗-朱俊鹏律师|法行宝
2025-12-11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学校不给临聘教师买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学校,无论其是公办还是民办,也无论教师是正式编制还是临聘身份。

其次,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无论是凤台县春晖学校被举报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案例,还是富平县教育局对于民办学校代课教师社保缴纳问题的回复,都明确指出了学校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教师缴纳社保。凤台县春晖学校的行为不仅给国家社保基金造成了损失,也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是被明确认定为违法的。而富平县教育局也明确表示,将督促各民办学校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学校不给临聘教师买社保,那么这种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的,临聘教师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学校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保,规范学校的用人行为。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