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停业为由拒绝补交社保不合法。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法律义务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因此,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无论公司是否停业,只要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履行这一义务。
从停业情况角度:
从法律责任角度: 如果公司以停业为由拒绝补交社保,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举报。社保部门将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如果公司拒不执行社保部门的处理决定,社保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能对公司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员工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以停业为由拒绝补交社保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