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没有交强险 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违法吗-于祝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交通事故

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的行为是否违法,不能仅因肇事方未投保交强险直接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

  1. 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条件与交强险无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警部门应在查明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强险是肇事方的法定义务,但未投保交强险属于保险范畴的违法行为,不影响事故责任本身的认定。因此,若交警以“未投保交强险”为由拒绝出具责任认定书,属于程序违法。

  2. 交警可能拒绝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合法情形

    • 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若事故现场证据灭失(如监控损坏、目击者缺失),或当事人陈述矛盾且无其他证据佐证,导致无法确定责任比例,交警可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说明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原因。
    • 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如肇事方逃逸、拒绝提供驾驶证或行驶证、拒绝酒精检测等,导致无法完成调查程序,交警可依法暂缓或拒绝出具责任认定书。
    • 非道路交通事故:若事故发生在道路以外(如小区内部、停车场等),需由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处理,交警无权出具责任认定书。
  3. 肇事方未投保交强险的法律后果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若肇事方未投保,交警可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但此处罚与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无直接关联,不能成为交警拒绝出具文书的理由。

建议行动:
若交警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具责任认定书,您可:

  1. 向交警部门上级机关(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 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3. 在诉讼中,法院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直接委托鉴定机构或要求交警补充调查,以确定事故责任。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