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不出认定书是不合理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警无故不出具责任认定书,这对双方其实都不利。从法律层面来讲,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对于受害方而言,没有责任认定书,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难以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及赔偿比例,影响其获得合理赔偿的权利。对于肇事方来说,也可能使其处于不确定状态,无法明确自身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可能会在后续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面临更高的赔偿风险。
因此,如果交警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收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