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多报加班费 审批流程是经过人事同意的 现在主管想要我自己提离职-汤伟勤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您目前面临的情况涉及多报加班费及被主管要求离职两个核心问题,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关于多报加班费的行为性质
    多报加班费属于虚构事实骗取公司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禁止此类行为,或您多报的金额达到公司规定的“重大损害”标准(如超过月工资20%或累计金额较大),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点:即使审批流程经过人事同意,若人事的审批基于您提供的虚假材料(如伪造的加班记录),该审批不构成合法依据,您仍需承担行为责任。

  2. 主管要求您主动离职的合法性分析

    • 若公司未掌握充分证据:主管仅以“多报加班费”为由要求您主动离职,可能涉嫌违法解除。此时您有权拒绝离职,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如调查取证、召开听证会等)。若公司强行解除,您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
    • 若公司已掌握充分证据:公司可能以“严重违纪”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您主动离职可能丧失主张赔偿金或代通知金的机会。建议优先与公司协商离职补偿(如N+1),若协商不成再考虑仲裁。
      关键点:主动离职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前者无补偿,后者可能获赔,需谨慎选择。
  3. 您的应对建议

    • 立即自查证据:整理加班记录、审批流程、公司规章制度等材料,评估多报行为的严重性(如金额、次数、是否主观故意)。
    • 与主管或HR沟通:明确公司态度(是要求主动离职还是启动解除程序),若公司未明确解除,可要求出具书面通知。
    • 协商补偿方案:若公司态度强硬,可尝试以“家庭困难”“工作贡献”等理由争取协商离职补偿,降低损失。
    • 拒绝签署不利文件:若公司要求签署《离职申请书》或《离职协议》,务必仔细阅读条款,避免放弃主张赔偿的权利。
    • 及时维权:若公司违法解除,需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权益。

提示: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是关键。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具体应对策略,避免因操作不当丧失维权机会。如有进一步问题,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