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没有签无固定期合同离职时候要赔偿2n吗-孙天翔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在第三次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离职的情况下,是否要赔偿2N,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并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N的赔偿金;若不符合条件或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无法要求2N赔偿。

一、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劳动者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续订劳动合同的。

若劳动者满足上述第三种情况,即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不良记录,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签订。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并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赔偿金计算方式: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赔偿金则是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2N”。

示例: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5年,月工资为10000元,那么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经济补偿为5×10000 = 50000元,赔偿金则为2×50000 = 100000元。

二、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或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签订的情况

  1. 不符合条件:如果劳动者不符合上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不构成违法,劳动者也就无法要求2N的赔偿。

  2. 劳动者主动提出:如果劳动者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即使后续离职,也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N的赔偿金。

三、注意事项

  1. 劳动者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申请、邮件记录等,以便在主张赔偿时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2. 在主张赔偿前,劳动者应确保自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并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综上所述,是否要赔偿2N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您在此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