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公司公账和现金发工资,现在公司不承认现金部分,在仲裁前应该先到哪个部分举报的问题,我的建议如下: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进行劳动保障监察。这包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 举报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详细陈述公司通过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发放工资,但现在公司不承认现金部分的情况。同时,提供您所能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公司确实存在现金发放工资的行为。
- 举报效果: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实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并可能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这有助于您在后续的仲裁或诉讼中取得更有利的地位。
准备仲裁材料,同时考虑举报与仲裁的并行处理:
- 仲裁准备:在举报的同时,您也应开始准备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
- 并行处理:举报和仲裁并不冲突,您可以同时进行。举报是为了通过行政手段促使公司承认现金发放工资的事实,而仲裁则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者相辅相成,有助于您更全面地解决问题。
注意事项:
- 证据收集:在整个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您应尽可能收集所有能证明公司现金发放工资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举报和仲裁中发挥关键作用。
- 法律程序:在举报和仲裁过程中,您应遵循法律程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材料和证据。同时,您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针对您目前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不承认现金发放工资的行为,并同时准备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举报和仲裁可以并行处理,以更全面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