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有哪些-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5-12-02 行政纠纷

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依据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

    • 描述: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行政行为后或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充分收集并审核证据,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事后收集证据不仅破坏了行政程序的严肃性,也对相对人不公平,因此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2. 非法剥夺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所获取的证据

    • 描述: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 法律分析: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是行政程序正当性的重要体现。若行政机关违反这一原则获取证据,该证据因来源不合法而不能支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 诉讼中新提供的且未经行政程序采纳的证据

    • 描述: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
    •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有明确的证据支撑,且这些证据应在行政程序中就已作为作出行为的依据。诉讼中新提供的证据,即便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影响,也不能作为认定该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4. 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原行政机关未提交给复议机关的证据

    • 描述: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
    • 法律分析:复议机关的职责是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原则上应基于原行政行为作出时的证据和程序进行判断。复议程序中新收集或补充的证据,以及原行政机关未提交给复议机关的证据,不能用于证明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5.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 描述: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若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未出示合法证件、没有合法的搜查手续等,均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 法律分析:此类证据因违反法定程序而丧失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6. 以非法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的证据材料

    • 描述:通过偷拍、偷录、窃听等方式取得的证据,若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住宅安宁权等)。
    • 法律分析:此类证据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非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7. 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 描述:使用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获取信息。
    • 法律分析:此类证据违背了自愿和公平原则,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8. 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 描述: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需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若无正当理由超出此期限。
    • 法律分析:此类证据因不符合程序要求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 描述:对于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证据,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 法律分析: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不能在国内行政诉讼中作为定案依据。
  10.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 描述:原件、原物是证据的最佳形式。若当事人无法提供原件、原物,且没有其他证据进行印证,同时对方当事人对复制件或复制品不予认可。
    • 法律分析:此类复制件或复制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11. 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 描述:证据应保持其原始状态,以便准确反映案件事实。若证据被人为地进行技术处理(如剪辑、修改等),导致无法判断其真实性。
    • 法律分析:此类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12.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 描述:证人需具备正确表达意志的能力,才能提供有效证言。若证人因精神状况或其他原因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
    • 法律分析:此类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总结与建议: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证据,才能被法院采纳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避免因证据问题而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若您在行政诉讼中遇到证据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