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没有通过 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补偿金处理吗-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12-0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试用期考核未通过时,公司是否需支付补偿金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满足以下前提:
  • 录用条件明确:公司需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如学历、技能、业绩指标等),且该条件需合法合理、与岗位直接相关;
  • 考核程序合法:公司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未通过考核(如考核表、培训记录、工作成果等),且考核过程需公平、透明;
  • 解除程序合规:公司需在试用期届满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
    示例:若公司明确约定“试用期需完成10万元销售额”,劳动者仅完成5万元且无合理理由,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且无需补偿。
  1. 公司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程序违法
    若公司未明确录用条件、考核程序不合法(如未告知劳动者考核标准、考核结果未签字确认等),或未在试用期届满前解除合同,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工作年限×月工资×2)。
    示例:若公司仅口头告知劳动者“考核不通过”但未提供书面证据,或试用期已满后才通知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2. 劳动者主动离职或协商一致解除
    若劳动者因考核未通过主动提出离职,或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示例:劳动者因无法胜任工作主动辞职,公司无需补偿;若公司提出“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后解除”,则按约定执行。

关键提醒:

  • 公司需保留录用条件、考核过程、解除通知等书面证据,避免举证不能;
  • 劳动者若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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