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若在单位摔骨折后当时未走工伤认定程序,过后单位不认可,您仍有机会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权益,但需分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且可能面临一定困难。以下是具体分析:
情况一:未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应对措施:如果您受伤后未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使单位不认可,您也可以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时,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以证明您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可能结果: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认定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您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情况二:已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 法律后果:一旦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将不再受理您的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您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 应对措施:
- 与单位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单位再次进行协商,向单位说明您当时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原因,争取单位的理解和认可,看是否能够达成赔偿协议。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证据,证明您的受伤情况以及因受伤所产生的损失。
-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或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中,您需要证明您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以及您是在为单位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并且要证明您的损失情况。不过,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而且赔偿范围和标准可能与工伤保险待遇有所不同。
温馨提示: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处理过程中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都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