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两年前员工上班受伤领导瞒报,现在有后遗症,是否可以和领导协商报工伤,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工伤认定的时效性: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事故已经发生两年,且超过了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30日期限以及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的1年期限,因此从法律程序上讲,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可能存在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无法补救,具体还需结合当地社保部门的实际操作和规定。
瞒报与协商的可能性:
- 领导瞒报工伤事故是违法的,且可能因此导致员工无法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赔偿。
- 您可以尝试与领导进行协商,说明您目前的后遗症情况,以及因瞒报而给您带来的损失。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出希望单位能够协助您进行工伤认定,或者至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然而,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且单位可能存在抵触情绪,协商的成功率可能并不高。但即便如此,尝试协商仍然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步骤。
法律救济途径: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说明单位瞒报工伤事故的情况,并请求他们进行调查和处理。
- 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以维护您的权益,比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因瞒报而给您造成的损失。
注意事项:
-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工伤事故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作记录、与领导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起到关键作用。
- 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且工伤认定存在时效性限制,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可能的法律救济机会。
综上所述,虽然从法律程序上讲,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可能存在困难,但您仍然可以尝试与领导进行协商,或者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其他可能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